这个题目——“诗人的努力,是成为语言的一部分”,是我读到博尔赫斯的一句话后想到的。他说:“对于一位作者来说,最好是他能成为传统的一部分、语言的一部分,因为语言会使用下去而书籍会被遗忘。”
“卢骆王杨当时体,轻薄为文哂未休。尔曹名与身俱灭,不废江河万古流”(杜甫《戏为六绝句·之二》),从古至今,谁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记住,融入万古流淌的语言的江河。杜甫和博尔赫斯提醒我们,比被记住更重要的,是让自己融入那条更长远的河流里去。书会散佚,名字会模糊,但语言会一直活着。诗人的努力,说到底,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和经验,为语言的长河增添一点点东西。
要成为语言的一部分,光有愿望是不够的。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:你得先“自立”起来。清代词人纳兰容若说过,“诗之学古,如孩提不能无乳母也;必自立而后成诗,犹之能自立而后成人也”,他的意思是,学诗离不开前人,离不开传统,就像孩子离不开乳母。但你不能一辈子在乳母怀里,你得自己站起来走路,自己长成大人。
如何才能自立?我的理解,至少有三个层面:扎根生活,扎根传统,以及保持真诚。
关于扎根生活
自立的第一步,是到生活中去。这不是一句空话。我们看看历史上有成就的诗人,没有一个是在书斋里靠咬文嚼字写出好诗来的。孟子说:“颂其诗,读其书,不知其人,可乎?是以论其世也。”你读一个人的诗,不能不认识这个人;要认识这个人,就不能不了解他所处的时代。诗人和时代,从来分不开。杜甫是最好的例子。他的诗为什么伟大?不光因为格律精严、用典巧妙,更因为他把自己完全放在了时代里面。他写“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”,写“亲朋无一字,老病有孤舟。戎马关山北,凭轩涕泗流”,个人的凄凉和国家的动荡交织在一起,分不清哪些是为自己流的泪,哪些是为天下流的泪。他担荷了家国的不幸和痛苦,用诗歌记录下来,所以他的诗有重量。
曹孟德也是。他写《蒿里行》:“铠甲生虮虱,万姓以死亡。白骨露于野,千里无鸡鸣。生民百遗一,念之断人肠。”这是一个征战四方的统帅亲眼看到的惨状,他没有回避,用最质朴的语言写出来,反而有撼人的力量。
到了新诗这里,艾青同样如此。《刈草的孩子》写于1940年,正是抗战时期。诗里写一个割草的孩子,“低着头,弯曲着身子,忙乱着手”,最后夕阳里只剩“一只盛草的竹篓,几堆草,和在夕阳里闪着金光的镰刀”。艾青本人几乎退出了画面,没有一句议论,但我们读完后,那种对贫苦人的关爱和同情,已经刻在了心里。昌耀也是新诗史上出现的杰出诗人,早年他被流放青海,命运坎坷,但他把生活的磨难化成了麦酒,他的《雪。土伯特女人与她的男人及三个孩子之歌》,是他回顾当时一家人生活的情形,那时他们住在地窝子里,艰辛备至,但在诗里却保持着对生活和美的无尽向往:
西羌雪域。除夕。
一个土伯特女人立在雪花雕琢的窗口,
和她的瘦丈夫、她的三个孩子
同声合唱着一首古歌:
—咕得尔咕,拉风匣,
锅里煮了个羊肋巴……
这样的诗,都是从生活里泡出来的。
所以说,诗人不能脱离现实生活。生活永远是最生动的教科书,它比任何想象都丰富、都复杂。诗人要在时代的风雨里历练,带着良知和责任认真生活、认真写作,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有根基,才有可能自立。
关于扎根传统
自立不是凭空创造,而是在传统中汲取营养。有人可能会误解,以为“自立”就是要和传统一刀两断,从头开始。这是不对的。真正有可能的自立,恰恰是在充分理解传统之后,找到自己的位置。
中国诗歌有几千年的积累,从《诗经》《楚辞》到汉魏乐府,从唐诗宋词到元曲,每一个时代都在前人的基础上推陈出新。自信来自一个诗人的胸襟眼界以及卓尔不群的创造力。杜甫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,他说“不薄今人爱古人,清词丽句必为邻”,“别裁伪体亲风雅,转益多师是汝师”。他对古人、对同时代的人,都抱着开放和学习的心态,兼收并蓄,最后成了集大成者。
新诗诞生一百多年来,一直在反思自己的道路。有食洋不化的,有食古不化的,问题出在哪里?出在没有真正消化。诗人需要从书本走向生活,把学到的东西和生活打成一片,才能化铁铸鼎。
陈寅恪有一个观点很有意思,他说中国诗和外国诗的不同,在于中国诗虽然短,却包括时间、人事、地理三点,由此提出了“诗史互证”的学术研究方法,他还认为,诗若不是有两个意思,便不是好诗。什么叫“两个意思”?就是表面一层意思,里面还有一层甚至多层意思。其实就是“言有尽而意无穷”,深入浅出,语言的指向是发散的,不是单一的。杜甫的诗、李商隐的诗就是这样,你读一遍有一遍的体会,读十遍有十遍的发现。
中国古典诗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,就是语言凝练。瑞典诗人特兰斯特罗姆说,凝练是诗歌的灵魂。写诗,必须善于为语言挤水、消肿,要形销骨立,立一排干柴。诗歌就是干柴烈火。
除了古典传统,民间资源也特别重要。毛泽东曾指出:中国诗的出路,第一是民歌,第二是古典,在这个基础上产生出新诗来。这个话是有远见的。从《诗经》开始,中国诗歌就有采风的传统,到民间去收集歌谣。民间歌谣有一种野生的生命力,淳朴、率真、热烈,有时候几句大白话就能直击人心。
比如伊犁民歌里唱“情人走过的街道用眼泪洒水”,这种表达太有力量了。凉州宝卷里唱词“天留下日月,佛留下经。草留下子孙,人留下根”,朴素得像土地一样,但读起来心里发颤。我在长诗《大河源》的开篇和结尾都引用过这四句天籁一般的唱词,黄河源头的气势,好像非得从这样的句子出发不可。
外国诗人也一样。希腊诗人塞菲里斯在他的作品里引用过几行希腊民歌,讲一个人吻了朱唇,把自己的嘴唇染红了,擦手绢手绢红了,放河里洗河水红了,最后河岸红了、大海红了、老鹰的羽毛红了、半个太阳和月亮也红了。短短几行,情感充沛得像洪水一样,无理而妙。民间歌谣里这种被情感迷醉的想象力,往往是文人诗里不容易见到的。
古典、民歌,加上地域性的现代性转化和创造,实质上是检验一个诗人在其作品中能否充分体现民族性的重要方面。
所以,扎根传统不是守旧,而是去汲取那些经过时间淘洗仍然有生命力的东西,把它变成自己的营养。这样长出来的诗歌,既有根,又有自己的样子。
关于保持真诚
有了生活的底子和传统的滋养,最后还有一个根本的东西不能丢,那就是真诚。
白居易说:“诗者,根情、苗言、花声、实意。”诗歌的根是情感。无根则不立,没有真情实感的诗,语言再漂亮也是假的,立不住。
王国维在《人间词话》里引用尼采的话:“一切文学,余爱以血书者。”他说后主的词就是“以血书”,是用生命和真情在写。血书不一定写惨烈的事,但一定是把心放进去了,是用情感和血液喂养文字,让文字有血色、有温度。
朱彝尊有一首小词:“共眠一舸听秋雨,小簟轻衾各自寒。”两个人同在一艘船上,听着同一场秋雨,却各自裹着薄薄的被子,独自承受寒冷。写的是爱情的无奈,人生的孤苦,咫尺天涯,爱莫能助。这种感情不激烈,但很真,按叶嘉莹先生的话说,这里面有一种弱德之美,所以读来特别铭心刻骨。
王维写“雨中山果落,灯下草虫鸣”,看起来只是写景,但你仔细体会,山果为什么落?因为熟了,因为风雨。草虫为什么鸣?因为秋深了。诗人坐在灯下,听到这些声音,心里是安静的,同时也是有情的。大自然的生机和人间灯火般的温暖,就在这几个字里透出来。
托尔斯泰为艺术总结了三条标准:独特、清晰、真挚。放在诗歌创作上,同样适用。
独特,就是有自己的面目,不跟人后。“随人作计终后人,自成一家始逼真”,你跟别人后面跑,永远落后;只有独立出来,自成一家,才能真正逼近艺术的真实。
清晰,不是浅白,而是不要故弄玄虚。弗罗斯特说过,他不想做评论家的“鱼子酱”,他想做雅俗共赏的诗人。写诗的人都希望遇到知音,知音越多越好。有些诗写得晦涩难懂,往往是诗人自己没想明白,或者故意玩弄文字游戏。真正的好诗,比如李商隐的“沧海月明珠有泪,蓝田日暖玉生烟”,字面清晰优美,但意义深邃复杂,这是高级的清晰,不是简单。深度意象不等于堆砌辞藻、故作高深。
真挚,就是前面说的,把心放进去。昏散难达,专注则达;伪饰难达,真诚则达。修辞立其诚,只有以有风骨、有血色、有温度的作品,才能打动读者。
最后回到博尔赫斯的那句话。他说他写作,不是为了少数精选的读者,也不是为了所谓的群众,他是为自己和朋友们写的,是为了光阴的流逝使他安心。这话很诚实,也很有境界。这让我想起白居易写过的一首诗,《蓝桥驿见元九诗》,“蓝桥春雪君归日,秦岭秋风我去时。每到驿亭先下马,循墙绕柱觅君诗”,自古以来,为自己写诗、为朋友写诗的诗人,心底里都有一种遇见知音的渴望,你看,唐朝的诗人也发朋友圈,只不过他们的诗是发表在驿亭、酒肆。
我们每个写诗的人,大概都有类似的体会。写作最终是对自己的一种交代,是回归本真。但奇妙的是,当你真诚地为自己写、为朋友写,写得好了,它就不再只属于你一个人。它会进入语言的长河,被更多的人读到,被时间淘洗之后仍然留下来。
诗人的努力,不是为了青史留名,而是让自己的生命经验、情感体悟,融进共同的语言里,为这个语言增添一点点光彩。古人说“诗可以群”,诗歌把人心连在一起。当我们读到几千年前的《采薇》,“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;今我来思,雨雪霏霏”,依然觉得那就是自己的感受。诗人在遥远的年代已经替我们说尽了。这就是语言的力量,也是诗歌的魅力。
愿每个诗人都能享受写作的快乐,写真诚的、有根的、属于自己的诗。让语言因为一代又一代诗人和作家的努力,更好地活下去。
2026.7.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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